催告书送达公告
田浪:
本机关查明于2016年11月17日11时00分驾驶粤G85930小型货车在沈海高速茂名收费站出口被查,有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,驾驶道路货运运输车辆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二十三条、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第六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六十五条、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五条第(一)项的规定,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(200.00元)处罚决定。
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,现将《催告书》(粤茂交催告[2017]00043号)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。
联系地址: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 邮编:525000
联系人:陈依薇 电话:2928829
茂名市交通运输局
2017年10月26日
附件:《催告书》(粤茂交催告[2017]00043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