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《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》听证会的公告
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,保障公民的参与权、知情权、监督权,根据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》、《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(试行)》,我局拟召开《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》听证会,征求广大市民、专家等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事项
本次听证主要围绕《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》的相关内容进行。
二、听证时间及地点
时间:另行通知
地点: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交通运输局9楼会议室
三、听证参加人
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参加人共12名:人大代表1名、政协委员1名、专家听证参加人1名、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3人(市发展和改革局、市城乡规划局、市海洋与渔业局代表各1人)、港航企业听证参加人3名、市民听证参加人3名。
四、旁听人员
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,旁听人员10名。
五、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
(一)人大代表、市政协委员、专家听证参加人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邀请产生。
(二)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由所在单位自行推荐。
(三)港航企业听证参加人以公开报名方式遴选产生,如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,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;报名人数不足,由茂名市港航行业协会推荐产生
(四)市民听证参加人以公开报名方式遴选产生,如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,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;报名人数不足,由相关社区(居)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推荐。
(五)旁听人员10名,以公开报名、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。
六、 报名条件
(一)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;
(三)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能充分听取、收集和如实、客观地反映市民的意见;
(四)能依时出席听证会,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;
(五)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(在召开听证会的通告中,将公布参加人姓名、职业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)。
七、报名方式
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,可用下列方式报名:
(一)网上下载申请表,按要求填写后到市交通运输局4楼421室(市港航管理局基建科)直接递交申请表(附件1、附件2)报名。
(二)网上下载申请表,按要求填写后连同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到市港航管理局基建科(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交通运输局4楼421室)或通过电子邮件以图片格式发送至917029588@qq.com。
八、报名截止时间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。
九、其他
(一)受单位委托或者被推荐成为听证参加人的,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请报名者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文化程度、职业、身份证号码、居住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。
联系人:罗树发 联系电话及传真:3386018,电子邮箱:917029588@qq.com。
茂名市交通运输局
2017年12月7日
附件: 1.
《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》听证会旁听人申请表.doc
2.
《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》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.doc
3.
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文本.pdf